今年八月在通山县注册了小规模纳税人,十月份过去办理税票问题,因为我们的业务是对公司的,必须申请普通增值税机打发票,然而却被告知只能发定额手撒票,如申请机打票须交900元钱,但是咸安,温泉这边都可以申请,每月3万元是免税的,难道通山县和温泉税务不是一个政策。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多支持我们这些纳税人。
11月7日,我局在收到贵部2016年10月25日发布的《通山县小规模纳税人申请普通增值税机打发票为什么要交900元》的投诉后,迅速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协调,认为我局在执行政策上没有问题,对该纳税人的实际问题已在3日予以解决。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文中所指的“通山县和温泉税务不是一个政策”只是管理方式不一样,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实施办法》(鄂国税发[2006]191号)规定,我局对其核定其月销售额为5000元,为未达起征点双定户。
二、文中提到的“如申请机打票须交900元钱”,是指的达起征点的增值税额(月销售额为30000元以下的免征,超过的全额按3%计征),并不是费用。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通知》(税总函【2015】199号)第一款 “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 之规定,对未达起征点的该户纳税人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范围,只能使用定额发票。
四、经过宣传和解释,根据纳税人已聘请会计的实际情况,改变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管理的方式,11月3日,该纳税人已在通山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顺利办好了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相关手续,其本人对此次问题的解决感到非常满意。
通山县国税局
2016年11月8日
通山县政府办 2016-11-21 1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