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公墓

省长同志:您好,我是嵊州市浦口街道浦东村村民,介于浦口街道办事处领导不考虑群众利益,人居环境利益,独自决在在开发范围内,浦东村坂田自然村居民住宅边建大规模公墓群。严重破坏人居环境,扰乱社会秩序,及乱用土地。希省政府以大局为重,明察秋毫,及时阻止,免成大错。我附有我村群众联名抗议上书。
唐模生同志:你于2016年12月8日向领导信箱反映在你村居民住宅边建造公墓的信访事项,已于12月9日转本单位承办。经我委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处理意见:该区块位于浦口街道棠头溪社区道家山,浦东社区坂田自然村西侧,面积约15亩。为加快推进黄泽江综合工程的坟墓迁移工作,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计划在该区块建造公墓。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1000多亩土地征用政策处理中的坟墓迁移工作始于2015年10月份,根据坟墓迁移的要求,原定在珠溪村建造公墓,计划用地20亩。所涉及的珠溪村老百姓要求用地后解决相应社保指标,但因计划用地为租用,且地块性质为园地,根本无法解决社保指标问题,故坟墓迁移工作被迫搁浅。关于目前正在填方的道家山区域,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早在1998年,浦口街道办事处就计划在棠头溪道家山建造公墓,且棠头溪村委会于1998年10月16日与承包方签订了承建公墓的有关协议,承包年限为50年,后该地块在2003年完成土地预征,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该地块三面环山,且地块内本来就有相当数量的墓葬存在:道家山北侧为浦东社区坂田自然村的公墓,共有墓穴200穴左右;道家山原有老墓穴100余穴,加上棠头溪黄洞山迁移公墓200余穴,无底井迁移公墓300余穴。故整个区域内累计墓穴达800余穴。鉴于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推进的迫切需要和开发区(浦口街道)区域内确实没有相应级别的公墓供群众使用等原因,经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研究,认为不管是历史原因还是场地现状还是工程推进需要,该地块都较合适规划为公墓,遂决定重新对其实施利用,从而加快解决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坟墓迁移问题,同时满足开发区(浦口街道)群众的殡葬需求。综合该区块目前土地现状,开发区规划公墓是荒地利用,加上规划使用后环境提升及统一有序的管理,不会对周边造成大的影响。特此答复。联系人:方利娟 联系电话:83275850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 2016年12月15日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 2016/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