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居住翠屏湖壹号1608的检察院官员胡作非为,违章搭盖,不拆除!

经过平台查询:
古田县城东街道翠屏湖壹号小区第三单元1608住户,在该小区单元上方的天台上违章搭盖,意图打通阳台,作为该住户的只有阳台,肆意圈地自用,占用公共资源。该住户自称为县检察院官员,让我们业主有本事去告他,如此不可一世,以权谋私,恳请查处。在习主席执政的情况下,还有这些嚣张之徒!
同时也恳请检察院纪委调查该官员情况,为何知法犯法,居然能够凌驾党纪国法智商,肆意作为!
宁德市信访局 1、请 古田县信访局 在 2016519 16:05 前批转。 (2016518 16:05)
古田县信访局 1、请 住建局 在 201662 08:30 前回复。 (2016519 08:30)
你好!经查,翠屏湖壹号小区1608单元户在天台所建铁栅栏高1.8米,长12米。据1608单元户称:因其他业主在天台利用泡沫箱中花草,长期下去怕影响到楼层的防水问题,他建该铁栅栏的目的就是为了防其他业主在屋顶种花草。根据1608单元户及该楼其他业主的信访问题,我局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找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经过几方沟通,1608单位户答应将其铁栅栏拆除,但也提出其他业主不得在天台上的公用地方再种花草,并要求移除现有的泡沫箱。翠屏湖壹号小区已建成多年并交付使用,物业管理完善,小区物业公司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天台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住建局于 2016526 09:40回复)
目前1608的违章搭盖依旧未拆除,该官员是不是与城建部门官官相护,违章搭盖依旧未拆除,为何因??
希望能够给出解释!!否则简要移交媒体曝光,望1608业主考虑清楚!
翠屏壹号物业;你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局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再次协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天台种花草的泡沫箱已移除,经过三方沟通,1608单元业主答应一周内会自行拆除栅栏,我局城建监察大队将跟踪督促其整改。(住建局于 2016-6-23 11: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