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继续执行2014发布的《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69号)政策内容?
2、个人拥有多层民用住宅顶层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在屋顶个人投资建设太阳能发电系统需要怎样的文件和审批?听说需要本建筑物2/3业主同意,但我只用本单元的楼顶,是否只需要本单元2/3业主同意即可?
3、建设该系统是否必须找有特定资质的企业来实施,还是个人可以自行建设,是否有相关的技术标准要遵循?
您好,你的问题已经收悉,请候复!
mbj2016网友:
你好!对光伏发电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
1.符合《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佛府办〔2014〕69号)申请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或投资者,仍可在2016年申请专项奖励或补助资金。
2.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个人直接向当地供电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由当地供电部门统一按月集中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及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1)项目申请表,需填报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实施计划、经济评估等信息项;(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项目申请人与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和建筑所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3)资金证明材料;(4)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具体内容请查阅《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关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登记及备案程序的告知函》(佛发改产业交通函〔2015〕23号),详细操作指引,建议咨询供电部门。
3.我市出台的《佛山市质监局 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发布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标准的通知》(佛质监〔2014〕124号),制定了光伏发电应用系列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文件,查询网址http://www.fspc.gov.cn/xxgk/tzgg/201412/t20141201_4908445.html
2016-03-06 04: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