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源河公务员房的性质问题

市长:
你好!我是海口一家单位的普通职工。近日单位正在为职工办理住房补贴申请工作,我却被告知不符合申请条件,因为我在十多年前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可是其他购买了五源河公务员小区的职工一样可以申请,原因是五源河公务员小区属于团购房。大家都知道,当时购买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难道不属于政策性住房?既然是团购房,是不是单位的每个干部职工都可以购买?可是当时我申请购买的时候,同样被告知在十多年前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请问市长,这样的做法合乎情理吗?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五源河公务员房的性质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五源河公寓的产权性质为普通商品房(团购)。
二、五源河公寓团购对象为:
(一)截止2012年5月31日,已搬迁、规划搬迁市第二办公区办公单位的在编在职的处级干部、科级及科以下人员。
(二)截止2012年5月31日,未搬迁市第二办公区办公的市本级副处级以上行政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住房或住房未达标准面积的在编在职的处级干部、科级和科以下人员,以及在2009年9月30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市本级副处级以上行政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离岗、提前退休或调至市内单位(含四个区)的无住房或住房未达标准面积的处级干部、科级和科以下人员。
三、五源河公寓团购原则:属于统计范围,但近3年内(即2009年1月1日后竣工的项目)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包括单位组织团购本单位、下属单位、其它社会单位商品房的干部职工不再纳入本次团购范围。如需参加本次团购,由各单位一把手确认,原房源由市级统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04-20 08: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