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周润峰,是一名普通市民,我要控诉双峰县卫生局谢股长对我父亲医疗纠纷处理不作为。 我的父亲是一名退休的人民教师,在2016.06.14糖尿病疾病发作送入双峰县人民医院救治,不幸的是于当天下午17:30离世。我们委托县卫生局申请市级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判定此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轻微责任。对此结果我们不满意,于是我们继续委托县卫生局向省里申请鉴定。然而半年多过去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事实上省里通知我们由于未尸检不能继续鉴定,并发函县卫生局鉴定结果。县卫生局谢股长却一直称没有收到发函,一直推脱。作为委托机构,公函不见了半年,这件事就停了,不了了之?我们找到省医鉴会,称要县卫生局主动联系他们,如果县卫生局不处理公函不见的原因,建议我们找卫生局上级投诉。我们找到县人民医院,医院说还在省级鉴定过程中,没有通知,不能协商,更加置身事外了。现在父亲去世十个多月,事情依旧没有任何进展。 如今医患关系紧张,我们作为死者家属,依法维权,如此艰难,相关部门态度,办事效率令人寒心。毕竟这也是一件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希望领导勒令县卫生局和人民医院认真,严肃,尽快处理该事件,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此致 敬礼!
关于周润峰与县人民医院纠纷的信访回复
周润峰同志:
你好,关于你父亲周桂初因医治问题与县人民医院的纠纷信访件已收悉。我局派医政和信访的同志在认真阅读你信访内容之后,深入县人民医院,调查了相关人员和相关资料,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基本事实及纠纷争执焦点。你父亲周桂初因糖尿病并糖尿病肾病、冠心病、呼吸循环衰竭、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脑动脉硬化等疾病于2016年6月14日11:28分入住县人民医院,在县人民医院与陪送亲属谈话告知并要求转院后,陪送亲属拒绝转院并要求在该院治疗,患者于当天16:35分病情发生变化,于17:30分抢救无效死亡。你方认为县人民医院在医治上没有立即对酸中毒进行处置导致患者死亡,而娄底市医鉴会也对此进行了认定,认为该负轻微责任。对此,你方不予认同,要求到省医鉴会重新鉴定,而医方(县人民医院)也不认同这一鉴定,认为患者是心源性猝死,没有及时进行纠酸治疗不是患者死亡的原因,也要求到省医鉴会重新鉴定。由于患者亡故多日,无法进行尸体解剖来确定死亡原因,省医鉴会不能再鉴定。由此,你和医方在处理上无法达到统一。
2、我局的意见:建议你与我局医政股负责同志联系,再次约定时间,由我局牵头,组织医患双方重新调解,在双方均能接受的前提下处理好该纠纷。如无法达成行政调解,建议你方收集相关证据,用司法途径来解决。
双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双峰县政府 2017-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