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交警城管工作要务实些!

龙山的老城改造让龙城换然一新了,但交通治理还得给力呀,城区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比比皆是,大小车辆乱停乱舞随处可见。特别是每到上学,放学时让百姓苦不堪言呀。例如每天清早和晚8点时的书院路,车多人多摊多,走路都难,更别说开车了,摩的堵在路口,摊位堵在路口,真是热闹得不可开交,你不让我我不让你,进一中的那条路本就不宽,摊位都摆到路中间去了,还加上10多辆摩的堵在路口抢生意,真是乱呀!晚上好象有辆警车摆在外面,可也不见管,当然可能那是维护治安的,他们管不了。这也许是城管和交警的事吧,建议相关部门管管,不然担心出事呀!
网友20150504112429:城管的忙着呢 你没看到城管的拼命打屋,砸老百姓的屋,那管街上小事。一栋栋老百姓用血汗修的房子,被哪些侩子手给推掉了。2015-05-04 11:24:29

行走在爱恨之间:即要建更要管 龙山老城区改造让整个县城焕然一新,但管理水平大不如前,特别是城管由原来的乱作为变成了不作为、慢作为,整个县城都变成了菜市场,该管管了,不知道新换的这个局长是不是看《老子》的书看多了,无为而治啊。2015-05-04 15:16:28

网友20150504163010:支持 确实城管太差!2015-05-04 16:30:10

没有利益:没有利益 也许是他们单位也没有给他们买工伤保险及其他险金 所以做事保留点免得出事后没有能力捡摊,龙山的现实社会行情,不知道龙山的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及人社局的领导咋啦,没有重视他们。法律法规在他们眼里不管用啊 参保规定: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致残或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为劳动者或供养亲属从国家、社会得到法定的医疗生活保障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受到伤害的职工医疗康复的费用,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要的物质帮助。
仅提供参考
1、工伤保险参保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本人勿需缴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四)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更全面更规范更明确地指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还规定,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事故发生,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伤保险具有:(一)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生产经营中的劳动者;(二)工伤保险的责任是具有赔偿性;(三)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四)工伤保险不同于其它社会保险,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五)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多,赔偿标准高,待遇特优厚等。
3、工伤保险按《条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无论何种所有制性质、无论规模大小,凡是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四)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
建筑施工企业、中标的工程项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都应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2015-05-04 21:47:25

网友20150505112654:控告 砸老百姓的房屋是严重侵犯人权行为!2015-05-05 11:26:54

伤心的医保:伤心的医保 第6楼别说工伤保险哦,就连一年150元的医保都是自己从一个月千把块的工资里挤出来的。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2015-05-06 08:30:47

网友20150513144502:《龙山县交警城管工作要务实些!》一帖第7楼  “治理龙山呀”网民朋友:
2015年5月3日,您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表《龙山县交警城管工作要务实些!》一帖,收悉此贴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办理事项回复如下:
1、近日,龙山县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现象情况属实。
2、因我县城区农产品交易市场少,再加上目前凤阳街、接官街、北正街等进行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交易的主要场所正在进行全面整修,所以县城区占道经营现象突出。
3、在上述背街小巷整修完毕和亿利购物广场项目中的现代化大型农贸市场建成后,我局将对县城区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县城区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问题。
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5月13日
2015-05-13 14: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