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年前一封《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信

熊副省长您好:大约在四年前,我给当时的省委也是管城乡建设的领导写过一封信,说的就是农村老房子的安全问题。因我们浙江省发展得比较早,七、八十年代不少农村就开始大批地建造新房,特别是温州、绍兴、宁波等地区。但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与个体的经济上的实际情况的原因,致使大批的房子质量存在着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而这样的房子大部分还在住人,现在不是经济上的原因了,而是政策上的原因了。拆不能拆,修不能修,特别是联排的排房。我家就是,那个房子是在我十八岁时父母造的,现在我都五十多了,三十多年了啊。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六吨水泥四十块楼板,墙体上没有一根钢筋。不单单是我家,隔壁邻居房子都是这样的质量,而且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住着人,平时老人处多。当时我申请返造,镇政府不同意。现在温州出了这方面的事故,晚上睡在床上都做着噩梦啊! 我的家庭住址: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亭山村周家湾115号。烦请熊省长在方便之时派人实地考察以及查阅一下有关资料(原始审批资料)。另外再提醒一下:为了紧跟当前的形势,大部分老危房是锦绣其外败絮其中(就是“绣花枕头稻草包”)。麻烦您了,熊副省长,有空不忘派人来我家坐坐。
周鑫刚同志:你于2017年2月3日,通过省领导信箱反映要求解决危旧老房子翻建问题的信访事项,已转我单位办理,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你反映:你家老房子建造于七、八十年代,由于当时的建筑质量不高,现在已成了老旧危房,担心老人住着不安全,当时想翻造,但政府不同意,希望帮助解决老房子的翻造问题。经我单位派城建、规划、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你在来信中提到的七、八十年代建造的房子,具体地址为陶堰镇亭山村周家湾153号。并从你母亲处了解到:门牌为153号的房屋分东西两间(东首一整间和西首的楼下部分属于你父母亲所有),而靠西一间的楼上房屋产权属于隔壁邻居所有,邻居长期不在此老屋居住,日久失修,让老人家确实担心安全问题。靠东整间房屋的产权属于你父母所有,在四、五年前已进行了彻底翻修。综上情况,我们很理解你身为人子,担心父母居住安全的心情。但由于你家西首的为两户共有,需双方同意才能翻修,根据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只要你与邻居做好沟通工作,双方共同向村、镇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危旧房修缮申请。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就可翻修旧房,解决你父母的安全顾虑。经办人:娄刚 联系电话:88730078 陶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陶堰镇人民政府 201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