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看到杂谈有人在说早恋的事儿,心想必须要写点什么了。
其实早恋这个说法在我本人的观念中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恋就是恋,如果恋情真的产生,那么就是恋情本身了,不存在早与不早。早恋的说法也只是相对于社会规范和普世标准来说的年龄上的早,说白了,是家长老师觉得早,对于当事人来说并没有早与不早问题。
回想当年,其实这件事情很单纯,就是在心理年龄成熟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必然发生的对于跟异性(现在看来也可能是同性)的交往的一种渴求,希望能够亲身感受传说中美好的甘苦交织的爱情,哪怕是带着一些表演的或者刻奇的成分,但出发点本身是干净而单纯的。这种需求就像种子发芽到一定程度就开始长叶子一样自然。只不过不同的种子发芽的时机不一样,而农民伯伯一样的家长们多半希望种子们能按照自己的时间表来生长,于是长得太快的种子们就被扣上了“早恋”的帽子,然而种被”正确教导“。个人觉得,如果这种“正确教导”出现得太“正确”和太“教导”,结果多半不会特别好看,要么地上转地下,让人更防不胜防;要么一点就着触发大战。
当然我并不是认为就不需要“正确教导”。只是作为当年经历过几段“早恋”的过来人,觉得“早恋”的恋根本不是个事儿,更重要的同时也是家长更为关注的是这个恋会带来的负面后果,毕竟如果小孩的早恋对象天天拉着你们家孩子讲题上自习然后双双成绩突飞猛进稳进当地最好的高中火箭班,恐怕没几个家长会紧张兮兮地来问“我家孩子早恋该怎么阻止”了。
现在的学校不叫学校了
那你说说叫啥了
小社会?! 社会的缩影?!
现在抓早恋,老来无人可怜,找对象要从娃娃抓起。
瓜熟蒂落
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还是不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