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苦无处诉,城建偏听偏信,执法不公!

城建在我方已停建的情况下,无文书仅电话通知要求我方,要么与举报人私下解决,要么下周坐等他们来强拆。我方在福鼎市已找不到求助的地方,只好恳求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具体情况,请看附件:
此事已持续半年,我方家庭不堪其扰,身心疲惫,望政府尽快给予帮助。
注:还有其他的资料无法上传,请联系本人取得。
信访人施增约所反映房屋位于我市桐城街道施厝巷4号,房屋建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原为两层土木结构旧房,2016年4月初,市城监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施增约未批先建、违法建房一事,市城监大队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现场制止,当时施厝巷4号正在抢建一层平台,市城监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建房方停止建设,并向信访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信访人已签收并于次日到市城监大队做询问笔录,同时市城监大队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割除了此处在建的一层钢筋,此后施厝巷4号一直保持原状未动工建设。5月22日,信访人利用双休日抢建的方式浇灌了二层平台,市城监大队再次召集队员及工人拆除了二层部分平台,8月底,接到群众举报施厝巷4号再次抢建第三层水泥平台后,市城监大队第三次组织队员前往拆除第三层水泥平台。
信访人施增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旧房改建,属未批先建行为,目前抢建至三层框架结构房,下一步市城监大队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置,市城监大队依法执法,并不存在信访人所反映的电话通知强拆等情况。
(福鼎市住建局于 2016-10-11 1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