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本人于2017年3月20日购买一套二手房产并在当日已网签,那时限购政策还没出台,并且已现金形式支付了定金给业主。然而卖方产权人是夫妻两个,其中丈夫已身故,签订购房合同时并没有办理继承手续。 签订购房合同后才去办理继承手续,直到2017年6月5号才办理完成,期间出台了限购政策,但办完继承手续后新的房产证号码跟原网签的房产证号不一致,现在房管局并不予承认。但实际情况是在限购前就成交并网签,现在买卖双方都没有变,原有产权人已无力退回定金,本人也是刚需住房。想问一下相关部门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谢谢。
买卖双方能够提供房屋交易协议、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的银行出(入)账证明和房屋权属证书,且以上三项材料的发生(取得)时间均在2017年6月1日零时前的,该交易按原政策进行。
2017-06-28 00: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