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停车,违法违规乱收费

人民医院到九一桥沿河路段,西桥居委会违规将公共道路设置成停车场,并承包给个人收费。本属于公共通行的道路,变相成为收费人、居委会个人赚钱的工具。不仅影响车辆通行,而且容易造成消防隐患,附近居民要求撤销停车场,恢复公共道路。并且要求公示近五年每年收费总额,收的钱都到哪去了。
(西桥居委会去年在人民医院门口违法收摩托车停车费已经被举报,见诉求编号:LY13080600008)
1、违法违规设置停车场。
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龙政综[2010]538号)第十二条规定,道路临时停车场(泊位)的设置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实施,“道路停车带”是否可以作为公共停车场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确定。
首先,路面宽度不够,达不到设置道路停车场的标准。其次,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4、学校、医院、公共汽车站、公安、消防、加油站及各个路口30米内不得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这个停车场道路一端是九一路的路口,另一端是人民医院的路口,在这里设置停车场根据就是违法。第三,这个是归交通部门管理,未经交通部门审批,居委会却用公共道路去工商登记,用公共道路非法收费。而且工商登记的住所是“龙岩市人民医院9号楼前”,这根本就是公共道路,居委会既无产权,又无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注册号350802100001967)是怎么注册登记的?
2、违法违规收费。
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龙发改价[2012]44号)规定,依法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向龙岩发改委申请核定收费标准,并及时申领《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证》,亮证收费。
首先,西桥居委会没有公示核定收费标准的收费文件。其次,没有公示收费证,没有亮证收费。第三,收费人没有挂牌子,没有按规定向停车人出具统一的票据。第四、所谓的停车场具体面积到底多大? 人民医院牌子后面不属于的地方也去收费,整条路是居委会、收费人开的么?
西桥居委会违规将公共道路设置成停车场承包给个人收费,实际上说到底就是某些人为了收费赚钱,变相利用公共道路作为赚钱的工具。按道理,居委会收的钱应属于全体居民共有,而实际上这些钱到底到哪里去了,前次已经有居民投诉不合法(LY14041400020),要求网上公开收费金额,收的钱到哪里去了,但根据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根据《龙岩市中心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法停车以及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公安、财政、监察、工商和物价等部门应及时查处。我们再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认为这个停车场设置不合法、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不要以“手续齐全”推脱,详细答复、公示审批的文件、事实、理由,依据哪一条法律法规,详细回答上面提出的各项质疑,公示西桥居委会收费的情况,查清是否变相乱收费。
您好!根据您的诉求内容,现答复如下:
1、关于违法违规设置停车场,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内;
2、关于违法违规收费,我委已批转新罗区物价局,目前正在办理中,办理结果请咨询12358(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于 2014-5-7 10:20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诉求内容,现答复如下:
1、关于该停车场设置是否违法违规问题,西桥社区已按规定通过审批。下一步,将根据龙政办【2013】30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关于“背街小巷可设置停车泊位,并实行计时收费管理”的精神,由市政、城管、交警等部门对该地块是否继续作为停车场使用进行进一步勘划核定。
2、关于收费问题,经查,该停车场收费用于停车场工人费用,停车场工人除负责车辆停放监管,还负责该路段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我街道办将要求西桥社区居委会按居务公开有关要求将收费情况给予公示。(新罗区西城街道办事处于 2014-5-12 09: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