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在仙游缴纳新农合医保,现在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烧伤科住院,请问可以报销医药费吗,怎么报销?
您好,烧伤属于意外伤害,由莆田市财产保险公司承办。其在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设有受理窗口,请您携带以下材料:医院发票、疾病证明、出院诊断、汇总清单、长短期医嘱、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身份证、医疗证、户口本、银行卡(信用社除外),到其依托在仙游县新农合中心的“意外伤害”窗口办理,经该财产保险公司受理、核实后确定能不能报销,若有其它疑问可咨询财产保险窗口电话:0594-8599388。(仙游县卫计局(原卫生局查询)于 2014-12-2 16: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