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基层林业工作者,目前被聘为国有林场林业高级工程师,在林业基层一线工作了30多年。您们的工作十分繁忙,本不应打搅,但我觉得这件事关系到我市几百名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市国有林场的稳定和几十万亩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稳定,影响到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不是小事,希望能够得到您们的关注。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建设和林业经济发展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林场大多位于重要的生态区位或生态薄弱区,对于维护生态安全,保障木材和林副产品供给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林场地处偏远,山高路险,生活和工作条件都十分艰苦,国有林场的干部职工为国家生态安全和林业建设做出了艰苦努力和无私奉献,相比城镇工作人员做出了巨大牺牲。这次实施乡镇补贴,把国有林场排除在外,这对工作在偏远山区的林场干部职工是非常不公正的,同属事业单位,学校、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乡镇机关干部都有,唯独国有林场没有,这是十分不公平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中央实行这项政策的本意是向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倾斜,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广大基层干部职工积极性,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但我们的相关部门在实施这项政策时,采取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态度,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紧扣字眼,只见“乡镇”不见“基层”,工作在集镇的人员有补贴,工作在偏远地区的反而没有,极大地挫伤了国有林场及其它同类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恳请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一下,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让广大的林场职工也能得到党的温暖组织的关怀。谢谢!
森林:
你好!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为你们释疑解惑是我们的职责,请不要客气。下面,对于你提出的“国有林场乡镇工作人员补贴”问题答复如下: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165号)文件规定:“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省、市、县(区)派驻乡镇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根据该文规定,乡镇工作补贴仅限于乡镇机关和乡镇教育、卫生及“七所八站”的事业单位,不以单位所在地划分,你单位虽地处偏僻,条件艰苦,但不在文件规定的乡镇工作范围之内,故不能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对于你所反应的生活及工作条件艰苦却不能够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问题,省厅及各地市也普遍存在,我们一定会把你们的意见及时向省厅反馈,今后如果政策有调整或放宽,我们一定会及时把政策落实到位。(莆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 2015-11-12 11: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