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汽车站的居民,我的房子属于危房,现在政府要求我搬出去住,但是这个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现在暂时还没有能力买新房,想申请廉租房,要怎么办哪里?要到哪里去办理?准备什么材料?
林小姐您好:
龙岩市区廉租住房申请于2012年11月起开始实行个人网上日常申报受理。拟申报家庭可登陆龙岩住房保障网(http://www.lyzfbzw.com)申请,点击右上角“网上申请”填报资料后打印出表格,或咨询龙岩市区保障性住房审核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263、5256293)。
一、龙岩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并在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内(包括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西陂、曹溪等七个街道办事处和红坊、铁山、东肖、龙门、江山等五个乡镇)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户籍在主城区外的,还应在主城区内有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当地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且在申请时缴存状态仍然正常;
2、非城市低保单身人员须年满40周岁;
3、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
4、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9200元的2倍以下;
5、在龙岩中心城市范围内家庭人均自有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
1、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房地产交易行为;
2、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的,或申请人与配偶离异前已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房产归属配偶方,但离异时间未满五年的;
3、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未满两年,房产(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除外)归属配偶方的;
4、申请人直系亲属在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有两套/处(含)以上住房,且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合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或申请人直系亲属在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有单栋自建房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且人均超过30平方米的;
5、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拥有或转移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除外)的;
6、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4-29 16: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