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于1982年实行土地承包到户,此后再未进行土地承包调整,此次农村土地确权,说中央有文:从1998年为年限开始确权登记,请问是否有这方面文件规定?谢谢,盼复!
你好,经向农经部门了解,《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和开发性的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荒地等,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根据这一政策精神,全国各地农村陆续将土地承包期确定为15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轮土地承包”。1998年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全国迅速开展了延包工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98年二轮延包,并有了现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因此,目前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承包已经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而展开的。
此次土地确权登记以1998年为基础,延长30年,也就是到2028年12月31日。这次颁证也是到2028年12月31日。
市农业局 2014-07-30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