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到德国创业开公司?有哪些依据?

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铺开,作为欧盟的经济领头羊,德国成为了中国企业家投资欧洲的重点国家之一。在德国设立公司一般涉及到德国法律的两个领域:公司法和外国人法。德国的公司法由诸多具体法律组成,如《商法典》、《股份法》、《有限责任公司法》等。在德国公司法中对本国人和外国人设立的公司不作区别,采取平等对待的政策。所以,中国企业可以同德国本地人一样开办和经营公司。但是,由于外国人法规定中国公民在德国工作和生活需要得到相应的居留许可,中国企业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居留许可的问题。
公司的法律形式
在德国成立公司时可供选择的公司法律形式非常多,如无限责任贸易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等。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两合公司较为常见。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有的机构是股东大会 (gesellschafterversammlung) 和一名或多名总经理(geschftsfhrer,直译意思为“业务领导”)。总经理由股东大会任免,负责管理公司的业务,并拥有法定代表权。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不需要拥有德国国籍,也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雇有500名以上的雇员,或有其他法律规定(如对矿山和钢铁工业的特别规定),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aufsichtsrat)。此外,公司也可以自愿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任务是监督总经理的工作。通过公司章程中的特别规定,监事会可以拥有公司重大事项的批准权。
股份公司的组织结构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股份公司必须采用由董事会 (vorstand) 和监事会组成的双层管理模式。董事会负责管理和代表公司,而监事会的任务中则包括了任命、罢免和监督董事及其它事务。股东大会选举并任命监事会的成员,监事会任命董事。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最长五年,可以连任。股份公司必须至少拥有一名董事。如果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三百万欧元以上,公司必须有两名董事。股份公司的章程也可以设定其他的董事人数。董事不需要拥有德国国籍,也无须是公司的股东。
两合公司的组织结构
两合公司由有限责任股东 (kommanditist)和无限责任股东 (komplementr)组成。无限责任股东负责公司的经营,并对公司债务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由于法律允许法人充当股东,所以两合公司中的无限责任股东经常会由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来充当。这即是两合公司的特别形式“有限责任两合公司”(gmbh & co.kg)。在这种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对两合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因而原本的无限责任被转化为了有限责任。
成立公司的程序
如果新建的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首先要签定关于成立公司的股东合同(gesellschaftsvertrag),作为公司的章程。
合同中应标明:公司的名称、所在地、经营对象、原始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现金或实物的认缴额以及对公司的代理权的规定等。
在公司成立前应当在所在地的工商会(ihk)对公司名称的可行性做一个审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最低要求是 25,000欧元。
经营范围如果其涉及到到特别许可的领域,如银行业、保险业、制药、旅馆业等等,则需要申请相应许可证。
股东合同的订立需要到德国公证处公证 (notarielle beurkundung)。也就是说,股东需要出席公证程序。法律也允许股东委派代理人出席公证,但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书,并且授权书本身需要得到为德国承认的认证 (beglaubigung)。
在股东合同公证签字后,公司总经理可以代表公司开设银行帐户,以便股东缴纳其认缴的数额。此后,公司总经理需要向公司所在地的商业登记(handelsregister) 管理机关(所在地的法院-amtsgericht)提出注册申请。申请书需要附上经过公证的股东合同、股东名单、授权书、股东认缴资本缴纳证明、总经理作出的保证书等材料。
总经理在注册申请书上的签字需要经过认证,所以通常情况是总经理委托公证人向法院递交商业注册登记申请。法院在得到手续费的支付后,经过审查,作出公布,然后给予登记。从递交商业注册登记申请到正式注册需要四到八周时间。在正式注册完成前,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其性质为“成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 gmbh i.g.),这时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公司注册后,公司总经理有义务在营业登记管理局(gewerbeamt)提出登记申请,由营业登记管理局颁发营业证(gewerbeschein)。营业登记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后,将自动通知有关部门,如税务局 (finanzamt)、工商会 (ihk) 等。
申请注册一家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多周的时间,如果需要立即拥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购买所谓的“壳公司”(vorratsgesellschaft)。壳公司是专门为了此目的而建立的,它没有从事过任何经 营活动。如果在购买公司的合同签署时购买金已经全部交付,公司就即日易主。公司的新主人需要对“壳公司”的章程等做必要变更,如新的公司名、所在地、经营对象、总经理人选等,但这些变更不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在。也就是说,新主人可以立即利用新公司开始运作。
成立公司后,如何向德国政府申请居留许可
中国公民在德国工作生活需要拥有相应的居留许可,申请人应按照德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填写表格,并上交材料,包括公司经营计划(businessplan)、个人简历等。所有的申请书及材料由驻华领馆递送至公司所在地 的外国人事务管理局,由其会同相关关机构,如工商会、经济促进局等进行资料审查。通过后,再通知德国驻华使领馆发放入境签证。入境签证一般的有效期为三个月。企业主入境后向当地外国人事务管理局领取一年有效的长期居留许可。
德国的税种
在德国进行业务活动需要注意下列税种:
< 所得税
< 作为所得税子项的工资税
< 团结税
< 生态税
< 营业税
< 工商税
< 资本收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