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桥一男子给父亲买药,结果药物过敏,药店三倍赔偿


近日,凤桥市场监管所消保分会依照新《消法》,成功调处了一起医药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退赔款5000元。
消费者韦先生由于父亲脚痛,在凤桥镇庄史村某大药房买了三七伤药片、尼美舒利芬散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等3种药片。他父亲服用后出现药物过敏,主要表现为脸部浮肿。韦先生马上联系了该药店反映情况,该药店要求其父亲改用盐酸西替药片,但服用后情况仍未改善。
于是,韦先生就带他父亲去了嘉兴市第一医院检查,医生确诊为药物过敏。在联系药店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韦先生打了市长电话进行消费投诉。
凤桥市场监管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分别与韦先生和该药房联系,了解情况,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到该药房现场调查取证,并向商家耐心讲解了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该药房原价退还钱款,并按新消法赔偿韦先生相关损失共计5000元。至此,这起医药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嘉兴日报)

和吓倒赔偿异曲同工
一点不错

这个社会真可怕,这又不是卖假药,你药物过敏难道不知道?再说你自己要买这个要的,要是哪天有人杂货店里买把菜刀杀了人是不是死者家属也可以要求杂货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