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离婚,孩子随母亲,需要给孩子改名改姓,未到6周岁,需要哪些资料?之前在派出所询问说是要先按原来的名字登记户口本(说是离婚协议上有写暂定名),然后三个月后父母双方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具体的流程是什么?烦请详细说明下
你的诉求件(单号:PT17021500094)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父母亲书面申请报告;
2.父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亲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
二、程序:
需小孩亲生父母亲双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6周岁以下的在派出所可以当场办理。报完户口后可以当场申请变更,无需等待三个月。(仙游县公安局于 2017-2-20 10:46回复)
你的诉求件(单号:PT17021500094)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孩子可能还未申报户口。现回复如下:
一、申报户口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亲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
4、有抚养权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二、申报户口后即可申请孩子的姓名变更: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父母亲书面申请报告(须亲生父母亲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2.父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亲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生效书或人民法院调解书;
办理程序: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无需再等三个月,且无需开村证明。
如有还有疑问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或拨打户政中队咨询电话:8285318。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仙游县公安局于 2017-2-23 11: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