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村实验小学2016年11-12月水痘高发期班里先有2个学生出水痘,发现后马上通知家长接回家。一周后学校搞活动,一孩子私自回校观看晚会,离班里孩子三米以上待了十来分钟就离开了!另①孩子拿有医生开的痊愈证明回校参加跳远,没有跟班里孩子接触,比赛完就回家了!后来一周后班里又陆续有七个孩子出水痘。家长投诉,学期结束的时候学校因此事把班主任辞退了!请问出水痘从医务系统专业角度评断,这事能算老师的责任吗?
您好,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防控制度。当发生传染病聚集事件时,需及时报告属地教育和卫生部门,结合校内相关制度和预案开展前期防控措施;教育和卫生部门接报后开展核实调查后,根据事件规模提出防控建议;校方根据建议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隔离病例、落实病愈返校制度、清洁消毒、停课等。水痘是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或接触传播的传染病,具有较强传染力,一旦发现患病学生,易在学校人群中播散流行,因此,及时发现病例并采取严格的隔离治疗、落实病愈返校制度、暂停校内大型活动等是有效的防控措施。 您以上所诉事件属于公立小学的工作人员人事变动,应由属地学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请向南海区教育局咨询。
2017-03-08 16: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