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在新罗区缴纳的新农合,前段时日在龙岩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无果,现自行前往北京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请问现在新农合能否实现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如果还没有实现异地联网实时结算,那我们这种情况到时候回去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在本地住院治疗有和区别。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你好,关于你的诉求信现给你回复如下:2017年8月2日上午管理部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者本人,根据《2017年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详细答复其诉求,内容如下: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就诊的,须由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转诊证明,向参保地医保管理部报备。
2、参保人员在市外联网定点医院就诊的,持社保卡直接结算,目前福建省外尚未实现联网结算。
3、参保人员在非联网定点医院就诊的,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携盖有就诊医院印章的住院发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异地就诊核对表、转院转诊证明等材料(省外民营医院需提供当地医保机构出具的该院为定点医院的证明、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还需提供长短期医嘱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管理部办理报销手续。
4、转龙岩市外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百分之三十五,转诊未经报备者,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即按百分之三十比例报销。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百分之四十五。
5、参保居民参保当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下一年度3月31日前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建议咨询人仍有疑问,可以来人或来电咨询新罗管理部(电话:2850069)。
(龙岩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于 2017-8-3 11: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