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契税的咨询

我是2013年3月签订的购房合同,今年8月30日交房,面积是118平方米,购买价是9978元一平米,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看报纸上说现在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暂不考虑其成交价格。请问我的商品房是否符合普通住宅的标准?契税要按1.5还是3收取?谢谢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您购房合同于2013年3月份签订,应适用合同签订时的契税政策;您所购房屋单价超过7000元/平方米,根据莆政综【2012】54号的规定,属于非普通住宅,应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如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莆田市地税局于 2014-9-16 09: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