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等,凭村干部上报,村民代表不评定,没有做到真准扶贫

我村低保没有一个是给过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凭个别村干部上报算数,不核实不公布,真正的贫困户反而享受不到国家的扶贫政策,不切实际弄虚作假,市望有关学位和部门查实做到真准抉贫。象我家二个精神病人,患病十余年,,二个精神病人全部于我护理照料,,我一家总人口,現是六口,2001年就分了家我和弟弟为一家,現变成4个家,弟弟一家,妈妈一家,妹妹一家,我一家。因为办妹妹低保的事,政府说我妈不合低保,把妹妹分了出来才给了低保,而我妈有儿子赡养不给办低保。我们兄弟赡养父母有义务,分别是人民币年1000元,稻谷六佰斤。为护理照料我妈和妹妹二个情神病人我不得不回家务农,。現真正的一家人是:我,妈妈妹妹,儿子四人,因为我老婆己离家出走15年,早己脱离了家庭,弟弟也在外面30余年,常年不回家,过年时回家一次,。如今我妈是精神疾疾评定残疾二级,申请生活补助,说要弟弟的我老婆的收入证明才可以申报办理,我弟弟我老婆根本不加理采,。所以我村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及低收入家庭,我妈的残疾二级生活补助是没有按照实际常住人口办理,我多次到区残联,区民政,镇政府不知去过多少次就是不上报,不办理,我心六口人住房是泥木结构的房屋,真正住房面积人均只有14平方米,厨房加进去总共140平方米,分了家我是无房户,这个扶贫工作真准吗,。所以我要求政府从实际出发,调查核实,真正做到真准扶贫,要响应国家的扶贫政策,不要弄需作段,把扶贫工作做到实处,还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查实。把真正需要扶贫的人扶起来。
祝荣祥:你好,你于2017年7月10日网上反映你母亲申请低保一直未予审批办理的问题已收悉,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 反映你母亲申请低保一直未予审批办理的问题。 二、办理情况 经调查,你母亲徐延姣今年80岁(不在劳动年龄段内),于2016年12月办理残疾证(精神二级),正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250元)。你妻子现在杭州某工厂上班,你弟弟祝卫祥亦在杭州工作,你儿子祝卫青是厨师,现在衢州城里上班。你妹妹是残疾人但已经纳入低保。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衢江区目前的标准是459元/月),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依靠子女供养的,需考虑子女的赡养能力,应按规定计算赡养费。 你在为你母亲申请办理低保的过程中,没有提交你妻子、弟弟、儿子的相关收入证明,所以无法判断你母亲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标准。 三、处理意见 建议你提供相关收入证明材料,用以确认你母亲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衢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经办人:留勇 陈霞联系电话:0570-2921180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人民政府 2017/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