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海德房屋质量问题请宁德市住建局介入处理

我们是三盛海德公园业主,我们装修入住不到一年,家里就出现墙壁开裂、渗水发霉的现象。我们发现质量问题后已经报给物业,物业迟迟没有答复。被逼无奈,我们业主采取多种措施集体抗议开发商不作为的行为,而后开发商出台整治方案,但是没有整治期间的安置补偿,渗水开裂造成的严重影响也没有采取赔偿。
三盛地产态度高傲,对质量问题冷处理,不作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期间兰溪社区有到我们小区对住户质量问题进行摸底,贵局可以向兰溪社区了解情况。
希望贵局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准则,细心耐心专心处理我们的诉求,做一个有良知的人民政府部门!
该业主您好:
您在12345平台的诉求内容,我局已和开发商三盛地产以及兰溪社区对接,并督促开发商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因此,当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您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保修责任,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保修。若开发商与您就“整治期间的安置补偿,渗水开裂造成的严重影响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您的权益受损,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我局也将继续就此问题进行协调。
(建设局于 2016-9-13 16: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