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无门

您好~,我是一个外地来莆的打工仔,2012年买了辆电动车,2014年莆田开始要给电动车上牌,我好几次到附近的派出所问询,都说只受理本地户口的人帮里电动车上牌,于是我就等啊等的,11月的时候我实在等不下了,就再次来到附近的派出所,却被告知我们这里下载不办这个业务了,要去荔城区的交警大队办理。于是我再次来到了荔城区交警大队。又被靠近我们登记簿里面没有你这类型的电动车型号和品牌,所以不能上牌。我想问问政府,这个原因怎么解决,被交警因为没上牌扣车、罚款,是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结合本区实际,发布通告:一、本通告适用于居住在本辖区的居民对其持有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和正三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国家标准为: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为合标电动自行车(简称“合标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为超标电动自行车(简称“超标车”)。三、取得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中心城区道路行驶。未取得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自2014年8月1日起不得在中心城区行驶。
(荔城区公安分局于 2014-11-28 10: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