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2018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开始申报啦,企业可获最高贷款贴息50万!

2018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贷款贴息)开始申报啦!企业最高可获得50万贴息资金!
获得“2017-2018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或“2018-201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分两个阶段:
1
获得“2017-2018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
2
获得“2018-201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的企业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9日;
具体申报要求请看↓↓↓
申报通知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我市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以及为开拓市场、扩大规模等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获得“2017-2018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或“2018-201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为一般流动资金本币贷款,并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即补助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履行的贷款。
2. 申请固定资产本币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用途明确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并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即补助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履行的贷款。
3. 直接融资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资金支持方式
资金扶持将采用贴息方式进行,每家企业只能选择一种贴息方式申报。贴息金额将根据支持重点、企业年度财务情况,以及财政资金额度等因素综合平衡后确定。2018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专项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2017年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此次不再予以支持。
(一)拟申请一般流动资金本币贷款贴息或固定资产本币贷款贴息的企业,贷款贴息额度主要根据每个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人民银行公布的2017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以内(含)贷款年利率按4.35%测算确定。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含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3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4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50%。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拟申请直接融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贴息的企业,根据融资成本情况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四、申报资料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原文并从附件下载相关资料。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登陆“i厦门(http://ixm.gov)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经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送交纸质件:待申报系统显示申报材料通过预审,并提醒“送交纸质件”,企业方可提交纸质件,纸质材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实行集中收件,具体时间详见“(二)申报时间”。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受理获得“2017-2018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申报资料,以及直接融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贴息的企业申报资料。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从4月23日起至4月27日(工作日时间)。
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受理获得“2018-201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申报资料。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9日,
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申报辅导单位: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市与融资服务部)
联系人:柯金川、林文灿、陈佩臻
电话:2233929、2211086、2211065
资料报送地址: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窗口(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
申报材料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