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能否评政工师

我是市属党群口某参公单位下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现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委员,主要从事单位党务工作,请问我市人事主管部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专技人员能不能评政工师职称,评上后能不能加职称工资?
您好!
《关于福建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干[1995]111号)规定的评聘范围和对象为: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评聘对象为:l、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3、在行政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4、企业工会的负责人,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上述规定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12-8 11: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