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杨明被认定为命案犯罪嫌疑人。1996年,杨明被判死刑,缓期二年。近20年,杨明始终拒绝认罪减刑,家人从未放弃申诉。今年6月,贵州高院再审本案,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及理由均不成立。今日,贵州高院再审作出宣判:杨明无罪。(央视新闻)
判无罪不代表真的没罪
当初判有罪的时候也不代表就真的有罪!
不要紧.马上发行新的版本.这点钱.国家赔偿得起.
国家赔偿,国家算什么,国家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好不好!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去赔偿。
当初法院是怎么认定有罪的.............应当把当时的法官枪毙了.......................
hehe
法院是吃完被告吃原告。才是真正的恶魔
没错,应该让判刑的法官个人去赔,让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不然,这种事情还会越来越多!凭啥让纳税人的钱去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