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有职工医保,关系在宁德市医保,不知道医保中心如何报销?需要哪些材料?能报销多少费用?
您好,职工医保不能报销生育。
(一)如果您的妻子是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目前宁德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原享受公费医疗的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仍按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由市财政给予核拨,由宁德市医保中心代为核销,每半年向市财政申报一次,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只享受医疗费用,没有生育津贴。
(二)如果您的妻子是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必须参加当地生育保险,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缴费满一年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的待遇支付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其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自然产的支付1200元,剖腹产难产的支付2500元。而生育津贴是根据您上年度的单位平均缴费工资的基数给予您相应天数的生育津贴。企业职工在产假休完后持1、填报《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医保网站下载)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男职工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准生证复印件(原件核对);5、独生子女证(光荣证)复印件(原件核对);(独生子女享受晚育政策者提供)6、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核对);7、医院开具的医疗费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 8、剖腹产、难产或多胎的医学证明。9、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未就业配偶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无业证明并经男职工单位确认盖章。10、产假证明(需单位盖章);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4-9-28 11: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