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纪委领导下的农村“三资”管理改革工作据说做的很好,本人点“赞”。但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直搞不明白,请区纪委的领导指点一下。
1、保护基本农田是国策,但现在竞有一些村在出租基本农田搞工业建设或其他非农项目,这是否是“三资”改革允许的?或者说是成果。
2、有些基本农田上建非法建筑没有被相关部门查处,现在村委第二次签订了出租土地协议,价格9000元--10000元一亩,这是否说明已经合法了?
3、有些基本农田上建非法建筑已被国土部门查处,正在处理之中,但“三资”管理改革工作一推进,查处工作反而中断了,而且村委再次签订了出租土地协议,价格9000元--10000元一亩,这是否说明“三资”管理改革工作的效力已大于国土法?
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网上回答,谢谢!
偶咯镇里就有噶种事体,勿晓得合法勿合法咯,
你知道的太多了。。
这个也要问纪委,应该问村委。
纪委都很忙
近三年,有一个村,村干部非法出租基本农田100多亩,被卫星拍到,国土局查处下达行政处罚书要求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目前仍有一半左右没有拆除。现在居然再次签订了非法出租协议,说是不合法的合法。这样明显的知法犯法,包庇,渎职行办,区纪委你们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