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村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柯桥区稽东镇陈村村前任村长黄国全,在任期间利用手中权力,在陈村耀峰自然村村口公路旁的粮田上、占地面积200平方、距公路路基仅一米左右、一户多处的、无任何审批手续的、闲置多年的违法建筑,要求拆除复耕。但村、镇相关部门有人一直在为其撑保护伞,哄骗上级,于区、市、省政府文件乃至国家法律而不顾,不但至今未拆除复耕,还欲为其确权登记,使其合法化,为今后新农村建设增加拆除成本。
为此本人再次举报,请上级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依法拆除此违法建筑。
请稽东镇党委书记俞园娟、镇长许立峰、城建镇长吴庆丰去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及浙江省政府“三改一拆”相关文件与《绍兴市柯桥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不要将这样小儿科的回复挂到网上,给自己丢脸。
请问稽东镇的领导们:
1、什么是违法建筑?
2、以上的法律是什么时侯颁布的?是不是在2006年以后?
3、在农耕田上建造房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4、农村村民一户允许建造几处房屋?
5、什么是农业用房?是不是建造在农耕田上闲置多年的房屋叫做“农业用房”?
6、2009年交过保证金代表了什么?又保证了什么?是不是代表了有权就有一切?
7、哪部法律有规定2009年交过保证金的违法建筑就不用拆除?
稽东镇的领导们:请将您们认为不用拆除此违法建筑的依据——“保证金单据”在网上公开公布,请广大网友评论
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查看是否违法和及早处理
回 9楼(柯桥区稽东镇) 的帖子
柯桥区稽东镇:
网友反映的情况,稽东镇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稽东镇陈村村耀峰自然村黄国全(现已死亡)于2006年在本村建造农业用房,于2009年交过保证金,在今年年初无违建创建中被列入缓拆对象。
请稽东镇党委书记俞园娟、镇长许立峰、城建镇长吴庆丰去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及浙江省政府“三改一拆”相关文件与《绍兴市柯桥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不要将这样小儿科的回复挂到网上,给自己丢脸。
请问稽东镇的领导们:
1、什么是违法建筑?
2、以上的法律是什么时侯颁布的?是不是在2006年以后?
3、在农耕田上建造房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4、农村村民一户允许建造几处房屋?
5、什么是农业用房?是不是建造在农耕田上闲置多年的房屋叫做“农业用房”?
6、2009年交过保证金代表了什么?又保证了什么?是不是代表了有权就有一切?
7、哪部法律有规定2009年交过保证金的违法建筑就不用拆除?
稽东镇的领导们:请将您们认为不用拆除此违法建筑的依据——“保证金单据”在网上公开公布,请广大网友评论。
据悉,省委巡视组将在绍兴市工作40个工作日左右。巡视期间(2015年7月7日~2015年8月26日)设专门联系电话:0575-85155000;邮政信箱:绍兴市第123号邮政专用信箱(邮政编码312000);电子信箱:swxsz4@zjsjw.gov.cn。巡视组在工作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30~晚17:30。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绍兴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应向柯桥区有关部门实名举报。
谢谢关注
请稽东镇政府将“保证金”单据向广大网民公布。
请稽东镇政府将全镇各行政村的违法建筑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在网上公开,方便广大网民监督。
在稽东镇陈村村委公布的违法建筑调查表上,被举报人的违法建筑不在其中,为什么?
“创建无违镇”口号喊得响亮,其实却是欺上瞒下。
不公平,有关部门失职。
请稽东镇政府正面回复!!
被举报人在任时还曾经出卖过宅基地,后来又在农用地上建造此违法建筑。
现任村委主任自己家门口的围墙也是违法建筑,难怪在村违法建筑调查表中被举报人的违法建筑没有列在表内。
被举报人在任时曾经出卖宅基地获利,其后又在农田上建造此违法建筑。
原来是陈村村委主任家也有存量违法建筑,请村委主任带头拆除。
同为拆除违章而努力,支持楼主
谢谢支持!
稽东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在举报期间不得为此违法建筑补办任何手续,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违法、违纪责任。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7日
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三改一拆”行动,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4〕10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无违建镇”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三改一拆”行动在“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交通治堵等转型升级组合拳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为民惠民,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镇”创建,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生态稽东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总体目标
全镇所有行政村均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确保我镇于2014年12月底前,创建成为“无违建镇”。同时,通过开展“无违建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禁违控违意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巩固控违拆违专项行动成果。
三、创建标准
(一)全面推进创建
“无违建镇”创建必须是所有村完成“无违建村”创建。各村应积极开展“无违建村”创建工作。“无违建村”评审标准达到80分(含)以上,且全镇所有行政村均达到“无违建村”标准。“无违建村”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无存量违法建筑。存量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有效、公开处置。
2. 无新增违法建筑。新增违法建筑得到第一时间发现,做到即查即拆。
3. 无非法“一户多宅”。农村非法“一户多宅”得到清理整治。
4.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60%以上。做到即拆即清、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拆后土地得到及时有效利用。
5.社会平安稳定。无因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做到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长效机制
“无违建镇”应全面建立健全违法建筑的防控治理体系,做到“四有”:
1. 有完善的整治配套方案。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和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和完善违法建设整治配套方案。
2. 有健全的规划体系。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有序衔接,实现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区)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含规划撤并的村庄)的全覆盖,依法开展和管理城乡建设活动。
3. 有完备的防控体系。建立实施“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动态巡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
4. 有规范的农民建房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村级组织土地民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农民住房“一户一宅”规定,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办,并成立相应工作组,实行专业部门集中办公,强化政策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无违建村”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将“无违建村”创建工作与“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农房发证登记等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统筹谋划,全面推进。
(二)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制定完善全镇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专项治理、综合防控、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加大日常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在“无违建镇”创建过程中,出现消极应付、瞒报存量违建、虚报拆违进展、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或未能及时调处信访纠纷被领导批示督办的等情形的村,由镇纪委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未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的,取消年终优胜评选资格。镇纪委对创建过程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隐瞒不报、报而不拆、阻挠强拆或消极应付等行为的,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无违建镇”创建过程中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干部选任中优先考虑,积极推荐。
(四)加强宣传,示范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无违建镇”创建工作,抓好一批正反典型宣传报道,为“无违建镇”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通过创建无违建道路、无违建河道等手段,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附件1: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奖惩意见
附件1
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无违建镇”创建工作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快速地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许立峰
副组长:吴庆丰
成员:沈百尧 王磊胡爽陈素娟胡伟炎黄杨钦
方卫利 杨雪明 陈金鲤余叶娟孙 胃郑伟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办,李根法任办公室主任,周文伟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王尧林、陈海鑫、陈天荣、林仁源、俞国荣、黄建荣、丁亦强、黄朝明、钱国阳、宋良平、娄仁木以及各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主任。
附件2
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奖惩意见
为加快“无违建镇”创建工作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快速地推进,现就“无违建镇”创建奖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权重
成功创建为“无违建村”的行政村在镇对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附加分中加6分;创建不成功的,在镇对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倒扣分中扣6分。
二、加大财政奖补激励力度
成功创建为“无违建村”的行政村给予工作经费奖励5万元。
上述奖补资金须在稽东镇成功创建为“无违建镇”的前提下兑现。
三、加大干部监督问责力度
(一)在“无违建村”创建工作中,对村连续两次通报批评、工作进度没有按时完成或考核排名末三位的,给予村党组织主要领导停职检查,村委主要负责人责令停职,并按照程序予以罢免。
(二)对至今还存在应拆未拆违法建筑的国家公职人员,通报所在单位,建议进行诫勉谈话,经谈话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拆除的,一律按上级规定严肃处理。
(三)镇、村干部在“无违建村”创建工作中,有顶风建造违法建筑、不配合违法建筑拆除、自身有应拆未拆违法建筑、“无违建村”创建过程中存在欺上瞒下等行为的,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按照《柯桥区村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稽东镇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相关内容实施问责。所在村的驻村指导员由镇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
朱力望是不是当过该镇书记,己查,
是的,现任镇书记是余园娟,镇长许立峰。去年书记是赵凯,镇长韩彬祥。
稽东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们:
您们自己制定的目标、标准自己做到了吗?
事实是:
1、群众多次举报的稽东镇陈村村民何纪方一户多处的、建在村庄泄洪排水渠上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独占集体公用水井、侵占集体公用场地的、无任何合法手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不但没有得到“依法、有效、公开处置”,尽快恢复原貌,就连陈村村违法建筑调查表上都没有何纪方的名字。原因何在???是什么人在庇护???
2、群众多次举报的稽东镇陈村前任村长黄国全一户多处的、建在农用地上的、利用职权擅自建造、无任何合法手续的、约200平方的、闲置多年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不但没有依法及时拆除复耕,还有人暗箱操作——要为其补办手续使其合法。难道是权大于法???
3、像以上这么严重违反多项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直至今日依然纹丝不动。而去拆除的却是一户一宅的、符合法定面积的;住房困难户、危房户拆旧建新的农民住宅。又是怎样“贯彻落实农民住房‘一户一宅’规定,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指标”的???其中难道没有利益的链条存在???难道真的是权大于法???
正是你们的不作为、乱作为,稽东镇的老百姓才会感到有那么多的不公平、那么多的冤屈。以致于有那么多的上访,有的甚至于民告官——诉诸法律。
现在,稽东镇原先领导已调离十之八九,愿新一届领导班子能杜绝关系网、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拆除以上两处违法建筑!!!
若不拆除,请在网上公布理由或出示合法依据。否则本人将一直举报到拆除为止
为何村霸如此嚣张?
反腐反贪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请俞园娟书记和许立峰镇长依法办事,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拖不是解决办法
希望事情赶紧能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