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文化,何不相容

三十年老店面临结业 传统文化何去何从
海南骏雅斋传统文化有限公司旗下的骏雅斋书画用品店,位于海口市新华南路十六号市图书馆一楼,是一家经营近三十年的传统文化用品老店。然而近日,骏雅斋却不得不因为某些政策的不同解读而无奈面临结业的命运。
骏雅斋传统文化老店从1986年海南未建省前开创至今,是海南第一间经营文房四宝的老店,为当年被称为文化沙漠的海南播下来一颗文化的种子。曾被誉为“中国有个荣宝斋,海南有个骏雅斋”。骏雅斋老店是海口首家,曾受到省市领导和各界人士的好评,也一直得到图书馆领导的扶持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
自从1998年海南房地产泡沫完全破裂后,占据文化用品消费主力的很多外地家庭陆续撤离海南,骏雅斋的文化用品经营就已经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但为了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火苗在海南不熄灭,骏雅斋一直苦苦支撑着寻找出路,直到2004年才从一家经营文房四宝、美术用具和开展书画展览的门店重组成为以收藏展示历代古玩名瓷,推广宣传传统文化的公司,免费开放和展示斋主何开明先生多年潜心收藏的珍贵藏品,把骏雅斋老店塑造成一个以古论今、以文会友的场所,因此也得到文化界人士的支持和喜爱。
现今,骏雅斋将进一步转型为公益性机构,在不断免费向市民展览历代古玩名瓷、书画珍品的同时,还将免费帮助书画爱好者、摄影爱好者举办个人展会,不仅于此,骏雅斋还将积极参与传统文化的免费推广和传播,为传统文化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据了解,骏雅斋老店租用图书馆场地经营传统文化用品二十多年来,与图书馆一直配合很好,共同对海口文化事业加彩添色,与中央发展文化事业的精神也是一致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所以,骏雅斋的存在,根本不违背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场地不得租于与文化不相关的行业的规定。
骏雅斋几十年来一直入不敷出,付出如此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斋主何先生却对于坚持老店的生存,甚至转型为公益化文化机构无怨无悔。他说:骏雅斋从挂牌至今的近三十年,一直致力于保护和弘扬国学文化,捍卫民族文化产品的生命力,为此有些许付出,是完全值得的。
何先生还进一步表达,所谓“国学”一词,她的来源与19世纪中叶的民族文化自救有关,在当今社会,“国学”也做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代名词。而国学热也进一步说明,现在大家都意识到,时下社会许多令人痛心的现象频频发生,而学习西方文化并不能解决我们精神层面的许多问题,转而回来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寻求智慧和帮助。发扬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隐恶扬善,让人们效仿学习正面的、善良的榜样,祛除恶的观念,让人们懂得正确的修身、齐家、治国之道。近年来,在海南也相继可出现了诸如孝廉中心这样以弘扬国学文化为宗旨的社会文化机构。
结合当今中央十八大发展的宏伟目标和骏雅斋向公益事业发展的现状都表明,此传统文化老店在图书馆的保留,能与图书馆一起为了海口的文化事业同目标共发展,在中共十八大的精神下,为图书馆注入传统文化内涵,让书画界、教育界和海口市民得到文化实惠。不应让海口文化老店消失。
对制度的理解可以是教条化的,更可以是怀着人文的态度,对企业的经营可以是市场化的,更可以是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赤子之心的。或许骏雅斋这一家老店的结业并不会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然而作为中华文明继承人的我们是否思考过,在精神财富日益匮乏的今天,到底是什么,将我们的传统文化,渐渐逼入死角?
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对读者投诉问题的回复说明
6月4日,接到问政海口转来关于海南骏雅斋传统文化有限公司题为“同为文化,何不相容”的投诉信件。海口图书馆与海南骏雅斋传统文化有限公司的租赁到2013年3月合同期满,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件中第四条第(二)项限期收回出租设施。要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维护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它用的限期收回。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海口图书馆不再与贵公司签续租合同,并多次送达搬离通知书,省文体领导也多次催促图书馆尽快收回场地用于服务读者,做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实现图书馆全部免费开放。
2013年6月5日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013-05-22 17: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