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必看!《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7月1日起实施


说起南湖,对于“老嘉兴”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它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红船的起航地,也是夏日里游泳纳凉的好去处!每到夏日的傍晚,伴着阵阵蝉鸣,市区南湖路老渡口一带以及鸳湖路一带的湖面上,爱好游泳的市民就会遍布开来。这其中有偶尔来游一次的,也有每年都来“报到”的……今年58岁的张大伯告诉记者,自己在南湖里游了快三年了,每年夏天吃完晚饭就会过来游上一阵。不知不觉中,这已经慢慢变成了他的一个生活习惯。
的确,习惯在南湖游泳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这么做究竟安全吗?
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安全监管部经理胡伟栋告诉记者这样一组数据:每年,在南湖里游泳死亡的人数约2-3人,死亡人数最高的一年竟达到7人。前年还发生过一起游泳者大腿被营运船只的螺旋桨打断的事件!
如今,夜幕下的南湖水域里游船来往不断,夜游环城河成为了近几年备受游客青睐的游览项目。但是,由于夜晚游船驾驶员的视线不清,市民在南湖里游泳时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而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资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以及大运河重要的水利工程遗产,南湖景区每年接待的游客数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在七一前后,每天的游客数量都在万人以上。“游泳者赤裸着上身出现在游客面前,有损南湖景区形象。”胡伟栋告诉记者。除此之外,在南湖边垂钓、遛狗等行为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因此,无论从人生安全、营运安全或是形象环境等角度出发,保护南湖不能仅仅依靠口号和自律,而亟需进行立法规范。
2016年12月29日,《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嘉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条例》终于将在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最近,如果你在南湖边游玩,一定会看到这样一群人,他们面带亲切笑容、手拿南湖保护条例的宣传资料、口述南湖保护条例,他们就是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湖景区中队的队员们。
“我们这支队伍即将担负起南湖景区的日常执法巡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肩上的责任很重。”南湖景区中队中队长高媛告诉记者,“在队伍的组建上,我们不仅对招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了严格把关,并且也组建起一支身高1.65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的高颜值、高学历、高素质的‘三高’队伍。”
高媛口中的这支“三高”队伍,就是嘉兴首支景区女子巡逻队。“在对她们的前期培训时,除了学习《条例》内容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以外,还侧重培训了南湖景区的历史、文化、综合保护,以及周边景区的街面交通信息等,女队里还不乏精通英语、法语等外语的队员。”高媛表示,她们将用柔性的力量倡导南湖文明,与男子巡逻队一起保护南湖之美。“我们一方面希望通过这支力量去维护好景区,同时我们也希望这支力量能够成为景区的另一道风景线。”
目前,景区中队的工作已经开始运行。“我们对南湖核心区和西南湖区域划分了八个网格,《条例》正式实施后,将由责任队员以及责任协勤人员等进行巡查管理。”高媛说。
那么,从7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的《条例》里,对哪些原本只能通过劝导的行为将予以罚款处罚呢?究竟哪些行为做不得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界标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携带宠物进入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控制范围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南湖核心区域游泳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四、在南湖核心区域从事帆船、冲浪、摩托艇、皮划艇等水上游乐和体育活动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五、在禁止区域或者使用禁用的钓具垂钓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钓具,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六、在南湖范围内的水体及沿岸清洗车辆、洗涮物品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七、新增未使用电力、天然气等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能源的车辆和船舶,用于观光游览等经营服务的,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处罚不是我们的目的,希望通过前期的宣传与后期我们的一致努力,不断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大家共同保护好南湖。”高媛说。

比保护南湖重要的事多,天大地大,民生的事最大
南湖的柴油机发动机游船排气管排出大量黑色废气,严重污染南湖的空气,每天在南湖沿线巡逻的执法人员没有看见吗?为什么不管?
要求别人做的像上帝一样。

短信都收到好几条了,知道了。大家要文明游南湖,做一个有素质有教养的人。

什么保护条例。。这明明是限制令。。。。

临时工就像一条狗,工资只有正式工的30%。贬低自己人格的工作。

那些在南湖上游弋的船菜是不是为了保护条例取消?!南湖是嘉兴全体人民的!不能搞特权!
城管创收年

其实一直不大明白,为啥游泳就不可以呢?为了大家安全?那么大家的自由选择权利呢?
为了保护水体,可以限制而不是禁止钓鱼,可以限制钓鱼时段并规范一些钓具,同时开展巡查,抓到违反规定的再做处罚。想管理不会没办法,只是人性化管理难度大,需要各方面配合和联动,无非还是管理方也不愿折腾,这种粗放管理反正也符合一贯的做法?
对于划船,也可以划出区域,避开巷道,同时要求穿着救生衣等。
现在总有一种感觉,似乎一切都要符合某些人的要求,而这些人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生活是脱节的(没有贬低任何人的意思,南湖里游泳的人里,大家应该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我相信也是出于经济的考虑,但现在可没有什么3元5元的游泳池了,动不动就30、40。但不管出于什么考虑,我每次路过看到他们,开心是真的)
一纸禁令容易,但民生需求呢?我是不相信南湖不给游了,这些人中绝大部分就花钱去游泳池了,那这还是为了安全么?
还有就是,光说要保护这个,保护那个,那你制定这么些条款,总要有一些科学依据吧,比如禁止游泳,是因为游泳破坏了南湖什么了呢?影响航道船只通行?那干嘛不划定可游泳区域啊。为了安全?怕死人?难道南湖里游泳死了,政府还管赔偿?再说,南湖不游,就不去其他湖里游了?
不让划船?又是破坏南湖什么了呢?
南湖是嘉兴人民的南湖,不是一小部分人的南湖。管理不能一刀切吧,比如夏季在南湖游泳是很多市民消暑纳凉、健身的生活习惯。可以划出部分区域或时段,允许这个符合全民健身运动的活动。望管理者三思!!!
南湖应该弄得更美丽
禁网禁电是应该的,禁钓真的是,我也服了,走在路上有几个人在河边钓鱼这条河还好看些,真心觉得制定政策的脑子有病,找一帮猪坐那儿开会也不会制定出比这更蠢的政策……
一起维护大南湖
嘉兴其他地方电鱼的,药鱼的也不抓紧管下,今天在穆湖公园那里,看到水面很多死鱼。110,派出所也不抓电鱼的了,打过去只说转渔政就了事了。
在南湖里游泳的去不起游泳馆,那么喜欢就去杭州西湖里游下看看,
南湖本市的应该免费

没有全民公决的法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