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左岸开发商是强盗

我于2012年9月6日在凤凰路与桃源路交汇处购买了永州市鸿祥房地产的桃源左岸b栋402房,购买时规定的层高3m,当他们修到第四层就不按图施工了,把房子变成了2.8m,还废除了阳台的承重墙,那些合同上规定的不锈钢护栏、铝合金外窗都不做了,窗台开裂也不管了,更可恨的是现在办房产证要交3-4万的税费,国家税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税由开发商承担,市房产局也回复说归开发商承担,可这些黑心的老板却硬要购房方承担,否则就什么都不管了,这合理吗?事实上桃源左岸后面两栋就是违法建筑,与前面的房子不足3-4m的距离,请求住建局领导给老百姓作主,房产局领导叫寻求法律帮助,老百姓能打得起官司吗?难道这种强盗行为就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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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建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