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在执法局前面的居民,执法局建设办公用房,施工从早晨6点就开始,锯木板、钉木块……,这个时间段把我们上班族从睡眠中吵醒无法再入睡;中午1点又开始施工,锯木板、钉木块……,我们根本无法午休!本来中午休息时间就少。早晨6点施工,中午1点施工,简直不让人休息了!!!!!!
欲创文明城市,如此不文明施工!!!
请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施工现场尊重大家的作息时间,文明施工!!!!!!!!!!!!!
请贵平台帮忙协调。
XX同志:
现将您反映的“执法局工地施工扰民”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夜间和午间在疗养区以及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从事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午间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
自今年2月项目启动以来,我局多次在协调会、工地例会等会议时强调:“施工队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施工,防止噪音扰民现象”,但施工队为加快施工进度,擅自在2016年9月21日中午1点进行施工,我局发现后立即约谈施工队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安排专人在工地现场监督,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9月26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6-9-26 17: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