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业资助问题

尊敬的有关单位:
我是一名大学生退役士兵,现在佛山市易运物流基地创立了一家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部,现在已经正常营业并且已经在佛山市禅城区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根据《佛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具体如何进行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到什么部门进行申请和办理?
您好,《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第(五)项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 5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第(六)项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上述《实施意见》文件出台后,已要求各区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其中,顺德区政府是按照省政府要求,已在今年7月份出台实施意见和有关操作细则,具体可咨询顺德区民社局就业促进科。其他各区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将逐步向公众发布,请留意各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微博和微信等信息发布。
2015-11-16 22: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