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摘于《农村新报》孝悌力田整理
一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类似这样群众办事中的“烦心事”,今后有了解决之策。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9月一日起,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数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数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予以开具,而居民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数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主要有三大项
一、户口薄能够证明的事项不用派出所开证明。
二、临时身份证明由派出所视情办理。
三、婚姻状况证明由相关部门开具。
大大方便百姓办事
再不会出现证明“我妈是我妈”这类笑话了!
不会有奇葩的事情了吧
一切以方便人民群众从为出发点
群众方便了老派轻松了,何乐而不为呢。
只要奇葩的人仍然在那个岗位上,就永远有奇葩的事情被他们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