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程御品小区强制要求业主在交房时提前预交多项费用

近日接到唐程御品开发商通知,交房手续前必须缴纳如下费用:1、装修保证金2000元;2、公共维修基金70元/㎡;3、垃圾清运费5元/㎡;4、物业费1.5元/㎡预交一年;5、广电开户费380元/户。
以上各项费用请相关部门明示:1、装修保证金是否必须交?收费标准依据?是否必须在交房前交?能否在装修启动前再交?2、公共维修基金70元/㎡是否标准合法?应当于何时交给哪个部门的?如何使用?3、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垃圾清运费按面积计算而非按平方米计算,5元/㎡的标准是否合法?4、物业费1.5元/㎡标准太高了,华府豪庭等档次相当的小区才1元/㎡。必须强制预交一年?能否逐月缴纳?5、广电开户费380元/户,不需要开通的业主是否可不用上缴该费用?
网民反映在交付房屋时需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垃圾清运费、广电开户费、物业费等费用。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宁德市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有向业主收取以上费用。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广电开户费是属于代收代缴,业主可以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物业费1.5元/平方米是根据宁德市物价局批复文件收取,业主可以按月进行缴纳;垃圾清运费是根据市场价格标准进行收取。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以上收费是否违规应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房管局于 2015-1-27 17: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