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道噪音污染是降低了不少,但不是商业街的那些地方呢?广场舞大妈的高级音响呢,不属于噪音的范围吗?既然出台了这个东西,就不要表面化搞搞,全面一点,彻底一点! 或者可以给大妈们找一个能跳的去处,不要占个地方就是舞台,考虑考虑周围的环境!不是不让大家锻炼,不能把你们的身体健康建立在别人的心情烦躁神经衰弱上!!~~
嗯,举报一下河清园的广场大妈,真没公德。
河清园广场舞严重扰民,高音喇叭严重影响市民休息,商业噪音控制了,说明广场舞噪音也可以控制,关键是有没有去做,公园广场公共场所,不是舞厅!!!
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广场舞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按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明确的具体时间限制、音量限制等,将1类区域(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的音量控制在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域(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音量控制在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确保不影响市民正常休息。大型活动和中、高考期间,活动考试场地及居民区周边应停止广场舞活动。”
广场舞也应该严禁使用高音喇叭!!!
还有某晚报的流动车
跪求,向哪个“有关部门”举报?
嘿嘿、建议政府给盖个老百姓的运动馆、打拳、跳舞、唱歌的都集中在一起、老百姓都高兴了。
商业噪声是噪声,广场舞噪声也是噪声,一样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