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乱收费

思蒙峨通背后那条路到底属于国道还是当地农民集资修的!当地农民收费合不合理?还有就是为什么突然就不允许超百分之二十了!我觉得交通部你们要制止超载超限就应该通知各个企业次,出场就不允许超那就真的不会在有超载超限了!老板不涨运价,我们也跑不出来!有时候觉得真的熬夜挣钱大家都不容易!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关于“农民乱收费及货运车辆超限”问题的相关反映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回复,情况如下: 关于“农民乱收费”问题,按照属地原则,经东坡区交通运输局调查回复,您所反映道路属于村道,当地农民不应该收费。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区路政大队加强路检、路查,杜绝此类事情。 关于“货运车辆超限”问题,根据2015年8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川办函〔2015〕154号),明确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普通货运车辆超限认定标准为:二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 全市交通部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标语等方式对治超标准一直在开展宣传。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部门如经信、砂管、国土、运政等部门也与企业签订了《严禁超限装载责任书》,不存在未通知企业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辆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此,交通部门必须依法履职,严格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和省政府确定的治超标准,严禁普通货车超限运输,不允许普通货车超限20%。对超限率在20%以内的可不罚款但必须责令卸载转运,消除违法状态,停止违法行为。同时,针对部分企业仍存在违规超限装载的现象,交通部门将会同相关负责源头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推进依法治超、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运输环境。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