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商品房的交楼标准

商品房的交楼标准是什么?商品房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交楼,是否天然气、水、电要全部开通,才能交楼?上述三项条件,是否交楼的硬性指标?如没开通上述三项条件,商品房是否会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市民,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第五条规定,消防、水电等验收合格是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我市住建管理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流程的通知》(佛建管〔2012〕321号),对于新建商品房交付作出了明确的指引。(请登录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www.fsjw.gov.cn/)可查询该文件。)
2016-07-15 11: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