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狡辩

关于原文:“你于6月7日网上反映,仙居县阳光生物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事项,本单位于6月7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 反映事项不属实。 中试项目所在车间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须符合本规范要求,且事先已办理合法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而非中试产品。 根据省环保厅统一部署2018年底前化工合成类企业完成废气提标整治。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园区地下水污染的问题,由台州市环科院编制了应急修复治理方案,并已经开始施工; 由水利部门实施《仙居县永安溪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下各段生态湿地与防护林工程》,目前已出具施工图纸。 联系人:柯琪 联系电话89372871 仙居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2日”的 驳回。1、阳光生物环评审批的格氏和碘化钾车间。而中试的车间是原格氏车间向西扩建三间房子,该三间房子并未进行任何环评、安评手续。中试项目在阳光和太法的历次环保文件均为提及。是阳光生物欺上瞒下,想漫天过海,还是环保局视而不见,还是二者有利益输送,环保局全心全意为阳光犯罪行为进行包庇。2、52条整治内容中,阳光生物的减少废水中氨氮,而进行的蒸馏措施,请将其台账予以公开并核查其蒸馏除水中的cod、氨氮、蒸馏残渣去向及能源消耗。3、明知道阳关生物的三废设施运行不正常,却将其推卸给历史问题和第三方,没有做到亡羊补牢,时犹未晚。人气源源不断地排放污染物。请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核查。4、如果不彻底切断阳光的违法生产,给环境和附近居民造成长期的伤害,本人将继续想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到时候产生的后果将相关责任人承担。
你于6月19日向网上反映要求解决仙居县阳光生物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6月1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反映事项不属实。2006年环评审批、2008年验收中的平面图中已包含了投诉人所说的几个车间。在日常检查及监督性监测中无发现氨氮超标的情况。2014年通过了52条整治验收,经专家核查,该公司已落实逐项要求。我局将加强监管,如发现有超标排放、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联系人:柯琪联系电话:89372871仙居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22日
仙居县环境保护局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