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并未具体告知村民,二女补贴长期实际并未发放

"今年我省出台的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增发7000元"这一消息,许多村民其实一无所知,对于部分识字不多,不会上网的村民来说,政策不可能惠及他们,而村委对此几乎没有宣传,这是不是一种失职呢?是不是一种不作为呢?中央三令五申的"为民办实事"精神是否真的落实领会呢?中央以及我省委省政府一直都有对二女结扎户的奖励政策,但是,以我县前山村为例,许多二女户几乎从来没有收到这笔奖励,也没有对此的宣传解释,岂不是咄咄怪事?还望有所解答.
今年7月14日我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出台了《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 对2015年1月1日以后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除了每户领取法定奖励金3000元外,增发7000元;2015年1月1日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夫妇,每年每人领取360元。目前我县各乡(镇)、村两级正在入户宣传、调查摸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对象在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供到村委和乡(镇)计生办,乡镇计生办在做好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审批发放。据了解,目前全省各地均未落实,二女户没有收到这笔奖励费实属正常,估计今年年底才能运行这一奖励机制,届时对全县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我局将责无旁贷地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落实好,敬请诸位放心!(柘荣县卫生局于 2015-8-24 07: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