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民警察为人民,但武平交警的有些做法却激化与人民群众矛盾,不少武平群众看到拿着罚单走先街穿巷到处贴的武平交警就深恶痛绝。真的象过街老鼠一样,趁着人不在,赶紧贴单走人,有时看到人刚走也不提醒,完全象个小偷,试问问武平老百姓,有几个对武平交警有好印象的,习总书记那样的亲民,那样的为人民着想,武平交警却成众矢之的。当然,也不排除武平交警也做了一些事,比如常常三更半夜起来值勤等等,但老百姓看不到,看到的是小偷一样的形象,强烈建议:
一、在有些原来可以停车但现在不能停车的地方和路段设置禁停标志,让老百姓知道这地方不能停车了,比如卫生局门口小路,,上文博园的路,市民服务中心门口, ……等等
二、人性化执法。贴单之前用喇叭喊一下
三、要改变武平交警形象,交警要多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在各个路口站在路口值勤,象大城市一样。让大家知道交警的工作,不只是为了罚款,让大家知道交警不是贴罚单就很积极,真正老百姓要的就不做
但愿武平交警形象不再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王先生: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即,只要不是规定为停放车辆的地方,均不得停放车辆。在“道路”的范围内,只有政府施划的停车泊位可以临时停放车辆。当然,在“道路”范围之外还有可以停放车辆的地方,比如车库、专设的营业或公益的停车场、各个企业装卸场所内、各种组织机构单位内设的停车设施,各种私人场所设立的停车设施等等。
即使是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国务院《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作出了十分严格的规定。而临时停车时,驾驶人是不能离开车辆的,上下人或物后要立即驶离。
王先生对交警的管理工作产生怨言,表明我们的居民中仍然对严格规范车辆停放和临时停车的意义价值认识不足。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和机动车的剧增,严管停放停车势所必然,先进城市比如厦门,谁也不敢违规,一旦违规必受处罚。武平城区停放停车问题日趋严峻,许多市民也对此忧心忡忡,并支持我队将严管范围,随着城区拓展和公安交管力量的增长而加以扩大,避免出现随意停车造成秩序紊乱和安全隐患。
我队执勤人员快速抄牌,一是为了提高勤务活动效率;二是尽量避免被违规停车者纠缠冲突。我们希望广大车主尽量减少用车,而用车时一定要按规定停放。一旦违规被抄牌不必对我队产生怨言。严管只会对大家有益,放任自流只能乱掉,大家自觉共同维护才是唯一出路。请王先生及有同样不满情绪的车主予以理解。
顺便说一句,只要王先生稍加留心,就能经常看到我队人员辛劳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身影。当然,这因为是职责所在,义不容辞。
武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4月14日
(武平县交警大队于 2015-4-16 09: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