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处理简单暴力,百姓利益如何保障。


最近绍兴市区在搞排污管路整治,要把之前的违规排放规范化,这本是一件好事,可负责处理协调居民情况的城管同志们的所作所为让人着实感到厌恶,甚至恶心。
先补充一点,之前是有通知上大路居民3.28前将违规排放的设施拆除掉,确实有些居民没有按照履行,但城管的做法却让人大跌眼镜。
1:上大路是沿街店面,很多户主可能并不在家,城管同志在未经户主同意,未和户主联系的情况下,闯入房内,进行强拆。
2:入屋内,对相关设施进行破坏。你可以选择拆除,也没有难度,城管同志选择大锤子直接破坏,也不打理,砸完就走。这是在拆迁么?
3:事后也没有和户主进行沟通,如此有恃无恐不知道谁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利。
现在《人民的名义》热播,大家也看到了,在面对政府的时候,普通老百姓任何反抗都是软弱无力的,只有以前的老领导,现在的有能量的人才有这个资格,作为弱势群体,作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邻居,我要为他们发声,我怕我不发声,以后我也被这样子对待的时候,再也没有人为我发声了。希望大家顶起来,规范城管乃至政府部门的行为。

占楼,坐等执法部门回复

话说“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相互理解、配合,估计也不会出现LZ描述的情况吧!

楼主说为了弱势群体发声这个要表扬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呢,这个才是关键

不是事先通知了吗?为什么不按通知要求来?

怎么说呢,3月28日之前叫你处理好,你不当回事,自己违规在先,这叫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种事如果要是自觉就好了,但最实际的是慢慢商量三年也商量不出一个结果,到是比较欣赏这种雷厉风行的果断。

城管等执法部门,必须首先要尊重国家法律。此事件的非法闯入,加破坏公民财产,都是违法行为。

市长热线

城管干得好
效果立竿见影

我没说违规是对的,我说的是城管的行为。

我认为住户不做是不对,但我这里说的是城管的行为。

此话在理,不过私闯民宅的做法进屋不先前沟通的举动还是不对的。

只是觉得私闯民宅这个不太好

城管办事效率这么高

私闯肯定不合适,但如果你是城管,这事办不成扣你钱挨批,你咋办?互相体谅啊。

扣钱不能成为私闯理由,暴力执法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才有体会。你可以和户主沟通好,让师傅拆掉,而不是这样砸掉。然后一走了之。邻居年纪也比较大了,人也不在,回来还得自己收拾,这样的执法我是不赞同的。

商业用房算不算私人住宅?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但暴力执法,毁坏财物就是城管的不对,肯定还有其他解决渠道的,刚好,这家人人不在家,门开着,要是门关着是不是还得把门砸了?

工商量地的,应该算前商后私,拆的是私宅。

做的太对了。

楼主都承认了是违规,又补充说了之前是有通知上大路居民3.28前将违规排放的设施拆除掉,确实有些居民没有按照履行。通知里应该也写清楚了的,逾期不整改的,将强制拆除,既然都告知清楚了,那也应该负担起强拆的损失

执法队员整治一条街,不可能拆了一家而不拆另一家的,执法不公平,先拆的人家也会有意见,而且事先都告知清楚了,难道还因为户主不在家挑着拆,这样民众争议会更大吧

违建的时候怎么不嫌麻烦,现在这片集中整治要拆了,还要城管帮你们清理清运,我觉得现在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力度太弱了,如果既要拆除又要重罚的话,应该会少很多违章吧

给城管点个赞,拉出来的直接排到河里还有理了,都给时间整改了,敬酒不吃接下来不就是这样,之前没想过?

趁此次东风拆了就拆了,以后有截污设施了再建不迟

难道居民因为不理解不配合,你就可以擅闯私有居所,上门想砸就砸吗?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如果去国家信访局网站投诉,你不怕丢你的乌纱帽吗?哪条法律允许你砸他人私有财产了?

即使不合法,理应拆除,也得走私法程序吧?这样上门乱砸算什么?日本鬼子扫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