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直接去人社局搞工伤认定,何必费神......除非没给员工交社保


员工下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受伤,在未找到肇事司机的情况下,单位悬赏2万寻找肇事司机。据介绍,4月16日晚7时30分许,孝感贤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汤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在途经孝南区孝武大道红人服装厂附近时,被一辆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倒,造成汤某腿部骨折。事故发生后,该摩托车驾驶者不理会伤者的呼救逃逸。据伤者回忆,肇事逃逸摩托车驾驶者年龄约30多岁,身高在177cm左右,偏瘦,驾驶的是一辆黑色125两轮摩托车。昨日,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找到孝感晚报,希望通过悬赏的方式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员工讨回公道。
走工伤,医疗费100%报销、单位支付工资就行了

完全可以算工伤,问题是老板给员工买社保没呢,买了就好说,没买老板自己扛,扯皮的事。

不叫费神,老板肯定是负责的,不负责就不会管,本来就该肇事者承担责任,寻找肇事者也有错?

寻找肇事者当然没错啦,这么有心找报社搞大影响力还是得先应国家要求把社保先交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