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方式


当面公开答疑是法官解答问题的最好方式。如果您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对(201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00号案件需要答疑,请尽快与本院信访科联系,联系电话为:0757-82631875。
您提及本院审理的(201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00号案件,经核查,该案已作出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您如果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对该案有疑问,可以向本院申请判后答疑,本院将安排法官高质高效地解答您的问题。我院信访科的联系电话为:0757-82631875。
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的活动。
(201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00号,本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信访,法院用巡回法庭的这种便民方式到我家,当面向我答疑?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提及的本院审理的(201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200号案件判后答疑的问题,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后答疑的相关规定,本院可以对该案作出书面答疑。如果您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请您将对该案二审判决的所有需要答疑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寄到本院信访科,您还可以拨打本院信访科电话进行咨询:0757-82631875。
谢谢!
2013-06-07 16: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