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描述下故事:有个姑娘爱上了一个外地男人,死活不听家里劝告,和男人跑了;到了男人家里发现男人家里穷的吓死人,过了段时间自己跑回来了;父母很开心,原本这事儿算是完了,可谁知道女孩已经怀孕了,等到肚子大起来父母才发现;到了医院检查孩子已经挺大了,打掉对女孩身体影响很大,可能以后怀不上,女孩母亲认为第一胎打不得;就打算生,但这户人家又不打算抚养,毕竟一个大姑娘生了个孩子这以后怎么嫁人。
第二户人家,家境不错,可夫妻结婚数年没能要上孩子,检查结果无法生育,便有了抱养一个孩子的想法。就这样机缘巧合下,双方通过中间人接触到了;等孩子落地便到了一个新家,一家老小那是百般疼爱,用养母的话讲,抱来的时候肌黄面瘦,现在是白白嫩嫩。
这时候的两户家庭是你好我也好,家庭一,女孩能光明正大的嫁人,不用饱受别人白眼,家庭二,终于圆了孩子梦。
可纸包不住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终东窗事发,家庭二,面对可能被抱回的孩子,伤心欲绝,母亲外婆哭得不成人样,看着比亲生还亲生;家庭一,面对这个不该来的孩子,面无表情,满脑子的以后怎么办。这场面真是人间悲剧,亲生的无情,抱养的真爱。。。。。。。
讲句不负责任,不合法律的话,真想什么也没看到,就让两户家庭各持所需,安逸的过日子吧。可法律不允许啊。
也想过很多后来怎么办,1、找回那个恋爱过的男人,结婚,一起照顾孩子。(我想能不能找到是个问题,找到了呢?猜不到)
2、要不认现在养父母做干妈,走个形式,其实真真抚养的还是养父母?行得通吗?好像也不行。
法和情啊,法和情。。。。。。。。
据说现在已经不允许私下送小孩了, 领养必须要通过福利院,才能给孩子落户口。 我觉得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问题。
自己犯下的错事,就应该要去承担
领养就可以啦。
什么纸包不住火。其实,就是那些吃饱撑的,到处惹是生非的闲人。
既然双方你情我愿,一个领养手续还算不上不可逾越的鸿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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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已婚夫妻到一定年龄经过检查证明不能生育的,可以领养孩子。那个孩子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应该可以过户给他们的。
家庭二真心想要孩子,家庭一有不想要的话,总有办法的,走合法途径怎么不行? 就是手续跟时间的问题,不急一时,怕什么?等孩子能说话前 肯定能办好的歪
自己犯的错就自己承担
这事怎会东窗事发?又不是刑事案件。
只有一个可能,那外地男也就是小孩的生父想讹点钱。
太复杂,,懒的看
过户????????
你以为卖车还卖房那
这叫办理领养手续
对,就是领养手续。但反正是可以的
没法律常识,一看就是不看法制频道的,领养孩子不去办理正规领养手续以后麻烦不断
不想走合法途径呢,就是送掉的人家想要多拿点钱,但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说,超出正常的营养费,那就算卖孩子了。领养的方面呢,就是不希望孩子亲生父母知道自己的住址什么的,怕他们以后后悔再来找孩子,打扰他们和孩子的幸福生活
这不是法律关系的问题,养父母付出太多的心血和感情,突然要失去孩孑,这好比丧子之痛,谁也难以承受。建议孩子法律层面归生母,然后寄养在养母家。
难道是没有生父同意不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