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给同村人后买回,是否可以再建房

农村房屋卖给同村人,后买回,现女儿结婚想建房,但原址不让建,是否可以申请统一的新农村建设用地置换宅基地后再建房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经规划部门核对,你户位于凤桥镇三星村6组的房屋宅基地位置不属于传统自然村落,按照嘉政发[2015]49号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在村庄布点规划区范围外新建、扩建、翻建和以危房名义进行的翻修、翻建行为。建议你向所在村镇了解自建小区规划或住房改善方案。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南湖区分局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