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出租房电瓶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大溪开出160张罚单。四川人李某在温岭大溪务工,每天骑电瓶三轮车上下班,下班后他习惯将电瓶车停放在租住的出租房内一楼的楼梯通道处。今年4月份,民警在检查出租房时发现了这一消防隐患,告知李某电瓶车不能停放在楼梯间。
在5月5日晚上,民警对李某的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电瓶车依然停在出租房内,于是对李某进行了罚款处理。
自去年7月1日新修订的《浙江消防条例》实施以来,大溪针对电瓶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问题,共开出160张罚单。其中,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56辆,电瓶车违规充电104辆。
据统计,电瓶车亡人火灾事故近年来高发。民警称,在消防隐患整治过程中,随处可见出租房内电瓶车乱停放甚至扎堆充电的情况,一旦突然着火,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提醒,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瓶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瓶车充电。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